来源: 国家海洋局 发布时间: 2008-08-06
项目类型:登记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6]27号)
3.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的批复(国函[2003]44号)
4.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6]28号)
需变更登记情形:
1.海域使用权续期的
2.改变海域使用位置、面积或者期限的
3.地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4.填(围)海造地项目已竣工验收的
5.海域使用权人发生变更的
6.其他形式的变更
提交材料:
1.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
3.海域使用权证书
4.海域使用金缴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