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海洋局 发布时间: 2008-08-06
依据:《防止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提交材料:
1.备案申请
2.建设项目污染损害应急预案
3.专家意见
4.对专家意见的采纳处理情况说明
5.提出的改进方案、措施
办理程序:
1.受理: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权限受理
2.备案审理:组织对备案材料进行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意见
办理时限:20日
受否收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