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根据海南人发[2002]165号文,深圳海洋管理处是所在海域的海洋行政管理机构。在南海分局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调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海洋资源和环境,促进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2、负责所在海域的监视,对违法违规行为、污染损害事故、海洋灾害进行监视并调查取证,按规定进行处理;
3、根据授权办理海洋倾废许可证;
4、负责所在海域石油平台防污染、海洋生态和倾倒区环境的管理;
5、参与所在海域海底电缆管道路由的管理工作;
6、参与所在海域海洋资源分布与开发利用状况,参与审批海洋、海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7、完成分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内环路12号乐群办公楼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