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机关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09-09-10 11:07][字体: ][打印此页][返回上一页]

【中心简介】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机关服务中心简称为“机关服务中心”,同时保留使用“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基建房产处”印章。

  机关服务中心是南海分局授予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拟订分局后期服务保障工作的规划、计划、管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医政管理和职工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三、负责房地产管理、基建工作以及房屋、码头、道路维修;
  四、承担房地产等经营性资产的租赁、经营,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负责分局新港路三大院的小区建设、物业管理、治安、保卫、环境、卫生、绿化改造等工作;
  六、负责社区、街道、学校等社会工作;
  七、推动所属单位通过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高经济效益,逐步改善机关服务中心的工作条件和职工福利待遇;
  八、   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