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海区定期维权巡航执法、专项和重大维权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法活动;承担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和涉外海洋设施建设、海底工程等开发活动和海底电缆管理铺设的监督检查;负责收集、整理、研判维权执法信息、情报;参与维权执法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维权执法处内设2个科级机构。
(1)维权执法科
①拟定南海定期维权巡航执法、专项和重大维权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②组织、协调、指导南海区地方海监机构开展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工作;
③拟定维权执法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④编写维权执法情况报告;
⑤拟定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⑥拟定涉外海洋设施建设、海底工程等开发活动和海底电缆管理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⑦拟定涉外执法工作制度,编写涉外执法情况报告;
⑧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信息情报科
①组织开展维权执法工作相关问题的调查及理论的研究,参与维权执法相关政策、制度的拟制;
②负责收集、整理、编辑、研判和统计维权执法信息、情报;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整理、编辑维权执法资料,形成维权执法成果;
③指导南海区地方海监机构开展维权执法信息情报工作;
④负责军队与海监海上行动协调配合机制的相关工作;
⑤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员编制
维权执法处人员编制6人,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