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责
承担分局党委的日常工作;承担分局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分局精神文明和海洋文化建设;承担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侨务、维稳等工作;承办党内表彰工作;承担海区总队相关工作;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党委办公室内设2个科级机构。
(1)组织科
①负责起草分局党的建设规划、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②承担党的组织工作和党委的日常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承办党组织设置、换届选举和党员教育发展工作;
③负责党委工作总结,党委有关文件起草、督办,负责党委(常委)会议记录;
④组织协调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协助做好领导干部推荐、考核、考察工作;
⑤承办党内表彰、奖惩审批工作,承办分局表彰工作;
⑥负责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⑦承办分局直属机关党委、妇女、统战、侨务、群众工作;
⑧承办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宣传科
①承担分局党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分局精神文明建设和海洋文化建设;
②承办党委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协调干部参加党校学习和理论培训,协调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
③及时了解反映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承办分局维护稳定工作;
④编发《政工简报》、组织宣传活动、宣传栏,负责保管党办文件、报刊征订和扶贫济困捐款、慰问工作;
⑤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联络协调工会和共青团工作;
⑥承办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局成立工会(正处级),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开展工作。
分局团委(正处级),按照《团章》开展工作。
3、人员编制
党委办公室人员编制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